(一)党建工作十项规定
1.每两周一次组织生活。组织生活做到有目的、有内容、有记录、有考勤,有事须事先向书记请假。
2.每月召开支委会一次。工作计划在先,分工明确,会后工作有落实。
3.党员每年定期主动向支委会交纳党费。
4.建立党员联系群众和积极分子制度,落实党员责任区工作,党员每季度和积极分子谈心一次。
5.每学期召开一次党内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每学期支部组织党员及积极分子听党课1—2次。
7.关心团支部组织生活,每次团会必须有党支部委员参加。
8.党员每学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及时反馈群众思想。
9.充分发挥支部监督保证作用,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10.每年组织群众民主评议党员一次,自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党员联系积极分子要求
1.建立党员联系群众(积极分子)制度,每名党员负责两名积极分子,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思想等方面情况。
2.每月党员联系积极分子一次,并在组织生活上向支部做好汇报。
3.督促积极分子及时向支部汇报思想,听党课,参加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及时掌握积极分子思想。
4.党员所在年级组,由党员负责思想教育工作。党员要在年级组中带头执行校支部和行政的各项决策,向群众做好宣传工作,带头做好本职工作。
5.党员责任区以党员所在的年级组作为责任区,负责做好责任区的群众思想工作。
(三)党员十条要求
1.要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为党旗增辉。
2.要认真完成上级和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积极支持领导工作。
3.要带头做到教学“七认真”,提高教学质量,做教科研的模范。
4.要多讲奉献,不计名利,不计较个人得失,虚心接受意见。每学期为学校或群众做一至二件好事。
5.要维护学校名誉和集体利益,坚持原则,敢于对不正确的言行开展批评,不做老好人。
6.要广泛联系群众,团结全体教师,做好积极分子和分管责任区工作,做团结的模范。
7.要带头自觉遵守学校各项常规制度,做遵守纪律的模范。
8.要严守党的纪律,党内党外不犯自由主义,廉洁奉公。
9.要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
10.要做好党带团工作,关心青年人的成长。
(四)民主评议党员要求
1.建立考评小组,由支委会组成考评小组,支部书记负责。
2.研究、制定考评工作计划、时间安排表。
3.召开支委会,对党员现状进行实事求是分析。
4.分别召开群众大会和党员考评动员大会,发动群众积极参加考评党员的活动,教育党员正确认识考评的目的、意义,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和帮助,明确考评的具体做法和要求。
5.党员自评。(1)党员自我总结;(2)党员自我批评。
6.党内互评,召开党员会议,交流个人小结,个人评格,开展互相评议,互相评格。
7.群众评议。(1)请部分群众给党员评格;(2)征求群众对党员的意见;(3)对群众意见进行归纳整理。
8.组织评议。考评小组综合个人总结、小组意见和群众评议情况,进行定量定性分析,提出组织考评意见,填入考评表组织意见栏。
9.考评表与党员本人见面。
10.找有关党员谈话。答复提出的问题,进一步做好思想工作。
11.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员个人发表对群众评议和考评小组意见的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2.召开党员大会,总结民主评议工作,表扬好人好事,落实整改措施。
13.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民主评议工作简况。
(五)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要求
1.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每学期进行一次,内容按照党委要求进行,或根据本校实际进行。
2.民主生活前,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通过座谈会或个别谈话进行。
3.对群众意见进行分析、整理,找准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时间。
4.开展谈心活动,党员领导干部互相沟通思想,进行换位思考,统一思想认识。
5.召开民主生活会,明确会议中心主题,学习有关文件,党员领导干部各自汇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整理出共性问题,指出个人存在不足,采取措施,提出要求,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