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学院新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bat365中文官方网站新冠肺炎疫情报告及应急处置预案
时间:2020年04月20日 21:46   作者:bat365中文官方网站   来源:bat365中文官方网站<a href='http://210.36.247.84//and/nbsp;/and/nbsp;/and/nbsp;点击:/and/nbsp;/and/nbsp;/and/nbsp;字号:【-】 【+】

为进一步做好本学院新冠肺炎疫情报告及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结合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普及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二)完善新冠肺炎疫情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新冠肺炎疫情输入校园和在校园内蔓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体育学院新冠肺炎疫情报告及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必宁 蒋 宁 林炜鹏

副组长:江 俊 李远华

成 员: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辅导员、教研室主任、班主任、班长、宿舍长等

职 责:负责制定本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发现

发热等疑似情况第一时间向学校新冠肺炎疫情报告及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协助对感染、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隔离和管理;全面排查、持续监测具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师生的健康状况,及时掌握学生的因病缺课情况,班主任、辅导员要及时查明学生因病缺课原因,做好记录,并保持联系, 进行跟踪管理;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络和沟通协调,确保紧急情况下与家长联系畅通。

三、疫情事件报告应急及处置程序

(一)首次返校

学生到校报到期间,如出现发热(温度≥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疑似症状的,立即报告学院辅导员,由值班人员直接引导到校门口临时处置区,由校医采用水银体温针进行腋温复测和健康病况检查。若复测体温和 健康病况无异常,可进校报到;若复测腋温或健康病况异常,由校医询问有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途经史或有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若无流行病学史,由校医联系学校病患转运专车,将患者转运到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治,校医院安排一名医护人员陪同;若有流行病学史,由校医联系 120 出诊,同时报告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学校防控领导小组立即向玉林市疾控中心和自治区教育厅报告,校医详细记录情况。辅导员、校医对其诊治情况进行跟踪,学院负责落实相关帮扶工作。

(二)教室

学院每天认真做好学生晨午检等体温检测工作,做好学生体温检测的档案记录并上报学校,落实落细各项应对和处置措施。学生在教室上课,如出现发热(温度≥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疑似症状时,立即报告辅导员。辅导员第一时间报告校医院。任课老师督促该生按规定路线到教学楼附近的临时应急处置隔离区。校医迅速赶到临时应急处置隔离区进行处置。让该患者休息 20 分钟,再用水银体温计进行腋温复查和健康病况检查,并询问该学生相关病史:①有无新冠肺炎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途经史或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境外入境人员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②班级或宿舍中有无 3 人及以上人员同时发病;③近期与自己密切接触的人员有无 3人及以上出现类似症状。若复查体温和健康无异常,且流行病学史无以上三者之一,可以正常参加教学活动;若复查体温高 于 37.3℃或健康异常,无流行病学史,该学生在临时应急处置隔离区隔离,由校医联系学校病患转运专车,将患者转运到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治,校医院安排一名医护人员陪同;若复查体温高于 37.3℃或健康异常,或流行病学史有以上三者之一,该学生在临时应急处置隔离区隔离,由校医联系 120 出诊,同时报告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学校防控领导小组立即向玉林市疾控中心和自治区教育厅报告,校医详细记录情况。辅导员、校医对其诊治情况进行跟踪,学院负责落实相关帮扶工作。其它学生和任课老师在原教室临时隔离观察,学院负责落实相关帮扶工作。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排除患者新冠肺炎病例,原教室的其它学生和任课老师解除临时隔离观察;医院确诊为新冠肺炎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相关单位等配合玉林市疾控中心现场处置,在疾控部门指导下进行流调、消毒、健康教育等。

(三)宿舍

学生在宿舍,如出现发热(温度≥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疑似症状,立即报告辅导员。辅导员第一时间报告校医院。宿舍长(或宿舍管理员)督促其到学生公寓附近的临时应急处置隔离区。校医立即赶到临时应急处置隔离区进行处置。让该患者休息 20 分钟,再用水银体温计进行腋温复查和健康病况检查,并询问该学生相关病史:①有无新冠肺炎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途经史或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境外入境人员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②班级或宿舍中有无 3 人及以上人员同时发病;③近期与自己密切接触的人员有无3人及以上出现类似症状。若复查体温和健康无异常,且流行病学史无以上三者之一,可恢复其原生活秩序;若复查体温高于37.3℃或健康异常,无流行病学史,该学生在临时应急处置隔离区隔离,由校医联系学校病患转运专车,将患者转运到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治,校医院安排一名医护人员陪同;若复查体温高于 37.3℃或健康异常,或流行病学史有以上三者之一出现,该学生在临时应急处置隔离区隔离,由校医联系 120 出诊,同时报告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学校防控领导小组立即向玉林市疾控中心和自治区教育厅报告,校医详细记录情况。辅导员、校医对其诊治情况进行跟踪,学院负责落实相关帮扶工作。同宿舍 其他同学留在本宿舍临时隔离观察,学院负责落实相关帮扶工作。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排除患者新冠肺炎病例,其他同宿舍同学等密切接触者解除临时隔离观察;医院确诊为新冠肺炎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相关单位等配合玉林市疾控中心对现场处置,在疾控部门指导下进行流调、消毒、健康教育等。

(四)校内其他场所

在校内其他场所,如学生出现发热(温度≥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疑似症状,参照在教室或在宿舍的处置方法就近处置。

(五)校外

如学生在校外出现发热(温度≥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疑似症状,第一时间报告辅导员,就近到定点发热门诊就医。

(六)隔离

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出现发热(温度≥37.3℃)、干 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疑似症状,经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治,排除新冠肺炎病例的学生返校,需自带行李到临时观察区进行医学隔离观察。确诊为新冠肺炎或疑似病例经治愈后持健康证明返校,需进入应急隔离区医学隔离观察。学院负责落实相关帮扶和跟踪健康状况,校医院负责进行健康监测、建档、建台账。

四、做好疫情报告及应急处置工作

(一)凡出现发热(温度≥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疑似症状的,第一时间报告辅导员,由辅导员报告校医院,校医院院长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和自治区教育厅。

(二)经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出现传染病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院指定专人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并做好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工作;由校医院院长上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玉林市疾控中心和自治区教育厅;学校相关单位配合玉林市疾控中心做好相关处置工作,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周密防控体系,以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做好疫情环境消毒工作

学校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其他传染病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相关环境实施消毒。

(一)消毒人员应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消毒工作完成后及时进行手清洁消毒,及时做好个人清洁消毒。

(二)根据玉林市疾控中心的指导确定消毒范围,对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的生活用品(包括文具、餐具、洗漱用品等)、随身物品等进行及时消毒,对排泄物、呕吐物(含口鼻分泌物、粪便、脓液、痂皮)等进行及时清理及消毒。

六、监督与管理

学院要将疫情处置工作当作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本着对广大师生生命健康负责的态度,自觉接受学校和各级卫生、疾控、教育行政部门、社区的督导检查。

对疫情防控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报告不及时、瞒报漏报误报等疫情处置不力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送交当地司法部门依法追究。

七、应急情况联系方式

有关人员保持 24 小时联络制度,保持通信畅通。一旦发生疫情,按程序规定第一时间上报。

联系方式:

自治区教育厅:0771-5815228

玉林市卫生监督所:0775-2665641

玉林市疾控中心:13307759702,18977599516

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13877536779

校医院值班电话:18078507867 李梦袍:15277751165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0775-2698978

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办公室:0771-2680701

学院党委书记周必宁:13877561516

学院院长蒋宁:18707753198

党委副书记江俊:15278216880

团委书记何祥海:13669693736

辅导员王燕:17776366272

辅导员陈祉宇:18577312163

辅导员伍灿明:18172557441

附件:bat365中文官方网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流程图http://tyxy.ylu.cn/uploadfile/2020/0420/20200420095018625.docx

附件:bat365中文官方网站新冠肺炎疫情报告及应急处置流程图

http://tyxy.ylu.cn/uploadfile/2020/0420/20200420100034191.docx